(2015年9月28日修订)
根据《延边作家协会章程》规定:凡赞成本会章程,发表和出版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学创作、理论研究、翻译作品者,或从事文学编辑、教学、组织工作且有一定成绩者,由本人申请,各创作委员会推荐,或由两名本会会员介绍,经本会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方可加入延边作家协会。具体条件如下:
一、朝文创作部分(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
1. 若在朝鲜语主要文学刊物上发表作品,不同创作体裁数量要求分别为:中篇小说2篇以上;短篇小说5篇以上;诗歌40首以上;散文(随笔)20篇以上;评论5篇以上(符合其一即可)。若在《延边文学》上发表作品,不同创作体裁数量要求分别为:小说2篇以上;诗歌20首以上;散文(随笔)10篇以上;评论2篇以上(符合其一即可)。在其它杂志上发表的作品仅做参考。
2. 荣获延边作家协会所属文学奖,即可加入延边作家协会。
3. 申请儿童文学创作委员会会员者,须在正规刊物上发表散文(随笔)15篇以上,或童诗40首以上,或者在《儿童文学》上发表散文(随笔)5篇以上,或童诗20首以上,方可准入。
4. 申请翻译创作委员会会员者,须译著1部书籍或翻译10万字以上的作品,方可入会。
5. 从事文学编辑、教学、组织工作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有一定成绩者,方可准入。
二、汉文创作部分(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
1. 若在《延边日报》或《延边晨报》等州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不同创作体裁数量要求分别为:中篇小说2篇以上;短篇小说5篇以上;小小说15篇以上;诗歌30篇以上;散文(随笔)20篇以上(符合其一即可)。
2. 在正规出版社出版文学专著1部(集)以上。
3. 在《天池小小说》刊物上发表作品15篇以上。
4. 在《雁鸣湖》刊物上发表中篇小说3篇以上,短篇小说5篇以上,诗歌30首以上,散文20篇以上(符合其一即可)。
吉公网安备222401020003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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