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金达莱文艺奖”评奖活动征集作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我州文学事业大发展大繁荣,按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金达莱文艺奖评奖委员会工作条例》和第八届“金达莱文艺奖”评奖活动方案,现就作品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作品奖
设置长篇小说、小说集、诗集、报告文学、散文集、儿童文学、评论集和汉文作品8个门类奖项。作品须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和出版。
(二)荣誉奖
授予个人(已获得此奖项的不在申报之列)。
(三)新人奖
授予个人。截至2016年6月1日未满35周岁(1981年5月31日后出生)。
参评以上奖项的作者和个人户籍所在地必须为延边,且不重复评奖。
二、征集时间
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24日。
三、征集办法
(一)各创作委员会负责推荐4部优秀作品,2名荣誉奖候选人和2名新人奖候选人。
(二)汉文创作委员会负责推荐3部优秀作品,1名荣誉奖候选人和1名新人奖候选人。
(三)延边人民出版社、民族出版社、辽宁民族出版社、黑龙江朝鲜民族出版社负责推荐3部优秀作品(推荐的作品作者户籍所在地必须为延边)。
(四)如为个人参评,须有5位以上资深作家推荐。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653号延边作家协会创作理论研究部
邮政编码:133002
联系人:姜艳红
联系方式:0433-2733347
电子邮箱:ybzjxh2016@126.com
延边作家协会创研部
2016年7月14日
吉公网安备222401020003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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