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根据中国作家协会《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选征集公告》,延边作家协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延边作家协会会员作品必须由延边作家协会推荐。除翻译奖评选不限民族外,参评其他奖项作者必须为少数民族。
二、作品可由延边人民出版社、黑龙江朝鲜民族出版社、辽宁民族出版社、北京民族出版社等出版社和延边作家协会各创作委员会推荐。各出版社和创作委员会可推荐1-2部作品。
三、延边作家协会会员也可个人向延边作家协会申报,申报作品必须有5位推荐人。
四、延边作家协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作品。
五、参评作品每部须寄送样书10册。翻译奖参评者须寄送评选年限内出版的译本和相应的原文作品样书各5册。上述作品均应同时提供完整的Word格式电子文本。
六、参评人员请填写《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参评推荐表》。《推荐表》可到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
七、纸质作品样书请以快递方式寄送至延边作家协会。请在快件外部标明参评类别,如“长篇小说”、“诗歌”、“翻译”等。勿用包裹方式邮寄。
八、《推荐表》及作品电子文本请发送至电子邮箱ybzjxh2016@126.com。
九、征集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20日,以发出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653号延边作家协会创作理论研究部
邮政编码:133002
联系人:姜艳红
联系方式:0433-2733347 15834958868
电子邮箱:ybzjxh2016@126.com
延边作家协会
2016年3月7日
吉公网安备22240102000395号
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