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朝鲜族“檀君”文学奖征集汉文作品通知
根据2015年11月13日“首届檀君文学奖”董事会会议精神,延边作家协会现制定补充通知,发布如下:
一、凡朝鲜族作家用汉文创作的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诗集、散文集(含随笔集)、报告文学集(含人物评传)、儿童文学集(含童谣童话)、评论集(含理论批评)等作品,均属参评之列。
二、首届评奖范围为2000年1月1日至 2014年12月31日间创作,且在中国大陆地区首次成书出版的作品。
三、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作品参评。
四、 每人只限报一部作品。
五、多卷本作品,应以全书参评。
六、已故作家的作品,不参加此次评审之列。
七、作品的出版时间以书籍版权页标明的第一版出版时间为准。
八、作品如有修订版,原版首次出版时间和修订版出版时间须均在评奖年限内,作者只能授权其中一种版本参评。
九、文学期刊推荐的作品,须在本刊发表并已在评奖年限内成书出版。
十、已获得过国家级奖项(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全国儿童文学奖)的作品,不在评奖范围。
十一、评奖办公室接受个人作品。
十二、征集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20日,以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十三、参评的书,原则上不返还给作者。
推荐单位或个人须提交如下内容:
一、须提供参评作品7本(套)。
二、评奖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653号延边作家协会创研部“首届檀君文学奖”评奖办公室
邮政编码:133000
联 系 人:孙文赫
电 话:0433-2733347 18643325289
电子信箱:sunwh3367@hanmail.net
延边作家协会
2015年11月13日
吉公网安备222401020003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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