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作家协会 2019年4月12日
2019“延边作家协会文学奖”评选征集工作即日开始,现将征集参评作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19“延边作家协会文学奖”设长篇小说奖、中短篇小说奖(含小小说)、报告文学奖(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诗歌奖(含散文诗)、散文奖(含杂文)、儿童文学奖、翻译奖各1个。(按照作品征集情况,各奖项数量将有所调整)
二、征集条件
1. 2019“延边作家协会文学奖”参评作品须为朝鲜文创作、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地区首次成书出版、符合评选体例要求的作品。参评作品须具有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出版时间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2. 作品均以成书形式参评。结集作品中,出版年月前两年内创作的作品须占全书字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若书中未予标识,则须由作者提供相应的书面说明。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参评。多卷本作品应以全书参评。
3. 评选年限内出版的朝译汉文学翻译作品,可参加翻译奖的评选。(原文作品应为个人单一体裁作品或作品集)
三、征集办法及时间
延边作家协会各直属创作委员会、各地区创作委员会和各相关出版社在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后可推荐1-3部参评作品。
作品和译者须经各创作委员会或出版社推荐参评。作者和译者可向有关创作委员会或出版社提出参评要求。每位作者和译者仅限提交一部作品参评。评奖办公室不接受个人申报。
参评目录经评奖办公室审核后公示。如发现不符合参评条件的,评奖办公室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各创作委员会和出版社请列出推荐参评作品目录,填写《“延边作家协会文学奖”参评推荐表》。《推荐表》可到延边作家协会网http://www.ybwa1956.com下载。
参评作品每部须寄送样书6册。翻译奖参评者须寄送评选年限内出版的译本和相应的原文作品样书各6册。(样书一律不予返还)上述作品均应同时提供完整的Word格式电子文本。
纸质推荐参评作品目录、《推荐表》和样书以快递方式寄送评奖办公室。请在快件外部标明参评类别,如“长篇小说”“诗歌”“翻译”等。勿用包裹方式邮寄。
电子版推荐参评作品目录、《推荐表》及作品电子文本发送至电子邮箱ybzjxh2016@126.com。
征集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以发出邮戳为准。
四、评奖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653号
2019“延边作家协会文学奖”评奖办公室
邮政编码:133002
联 系 人: 姜艳红
电 话: 0433-2733347
延边作家协会
2019“延边作家协会文学奖”评奖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
附件1:2019“延边作家协会文学奖”推荐参评作品目录.xlsx
附件2:2019“延边作家协会文学奖”参评推荐表(原创作品奖).doc
附件3:2019“延边作家协会文学奖”参评推荐表(翻译奖).doc
吉公网安备222401020003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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