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4日
各创作委员会:
吉林省作家协会第四届文学创作“再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对吉林省获得国家奖励的作品,给于再奖励。希望各创作委员会按照如下标准认真组织所属创作委员会作者参加申报。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20日。
具体标准如下:
(一)必须是延边籍的我会会员。
1、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文学图书奖);
2、茅盾文学奖;
3、鲁迅文学奖;
4、全国儿童文学奖(包括冰心文学奖);
5、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
6、庄重文文学奖;
7、冯牧文学奖;
8、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文学评论类)
《人民文学》奖特别列入。
(二)由国家各部委主持颁发并且属于文学创作的各类正规文学奖项;
(三)由国家广电总局、文化部设立的电影、电视剧、戏剧奖项中的文学“编剧类”或“剧本类”
(四)文学选刊
《新华文摘》、《中华文学选刊》、《长篇小说选刊》、《小说选刊》、《小说月报》、《中篇小说选刊》、《散文选刊》、《诗选刊》、《报告文学选刊》、《儿童文学选刊》、《小小说选刊》。
(五)吉林省人民政府长白山文艺奖(文学类)作品奖、成就奖,特别列入。
(六)其他经特别认定的中宣部、中国作协和吉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重要文学奖项。
(七)此次延边作家的作品推荐工作由延边作家协会负责。
联系人:孙文赫 18643325289
0433-2733347
吉公网安备222401020003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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