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延边作家协会部门决算
2016年 8月 17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延边作家协会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各族作家自愿结合的专业型人民团体。
(一) 坚持以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发扬和繁荣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学,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 组织、推动文学评论和文学理论研究,坚持正确导向,发扬文艺民主,推动社会主义文学的健康发展。
(三) 组织学习邓小平建设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方针和政策,学习党对文学艺术工作的重要指标,培养造就一支紧跟时代步伐、热爱祖国和人民、艺术水平的文学队伍。
(四) 组织由延边作家协会具名的文学评奖,表彰奖励优秀文学成果,激励作家、文学家的进取精神,多出精品,多出人才。
(五) 加强各民族之间的文学交流,努力发展中国朝鲜族文学。
(六) 积极推进中外文学交流,加强文学译著。参加国际文学活动,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
(七) 依据宪法和法律,反应作家的意见和要求,兴办位作家服务的各种福利事业,依法维护作家的合法权益。
(八) 实施章程中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延边作家协会内设4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创作联络部、创作理论研究部、文学创作室。
(一) 办公室
综合协调作协机关工作,掌握工作态度,综合有关信息,做好检查督办;负责机要、保密、信访、文印、文书档案、文电处理、会务组织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后勤行政管理等工作;承办作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创作联络部
负责加强同会员和各地作协的联系,组织会员学习理论、业务,深入生活,潜心创作;培养青年作者;指导和联系文学评奖,文学期刊,各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发展新会员、会籍处理、会员业务档案建设与管理等事宜;负责《创作生活》编辑工作。
(三) 创作理论研究部
指导本会创作理论研究工作;及时掌握国内外文学理论研究动态和本会北部文学理论研究动态,并及时进行文学理论动态的信息传递工作;组织好文学理论研究活动,抓好文学理论队伍的建设;协助创联部办好《创作生活》;认真抓好作家档案的建设工作,并认真收集、保管好文学资料;注意分析理论研究现状,及时总结推广理论研究成果。
(四) 文学创作室
组织、指导、协调广大作家进行创作性劳动,积极参与促进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学事业,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经常深入生活,熟悉社会,创作出反映时代脉搏的精品力作。
2015年实有人员23人,其中:在职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16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延边作家协会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延边作家协会2015年收入总计264.28万元,比2014年增加58.97万元,增加28.72%;支出总计263.54万元,增加72.18万元,增长37.72%。主要原因是延边作家协会(延边民族文学院)房屋维修款、补发在职人员、退休人员2014年度工资。
二、关于延边作家协会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4.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32万元,占99.25%;其他收入1.96万元,占0.75%。
三、关于延边作家协会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23万元,占80 %;项目支出 52.31万元,占 20%;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0 %。
四、关于延边作家协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98.01万元(取财决01-1表30行3栏数据),财政拨款收支总计比2014年各增加70.95 万元,增长(降低)31.25%。主要原因:延边作家协会(延边民族文学院)房屋维修款、补发在职人员、退休人员2014年度工资。
五、关于延边作家协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243.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45%。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27万元,增长27.32%。主要原因:延边作家协会(延边民族文学院)房屋维修款、补发在职人员、退休人员2014年度工资。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243.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功能分类科目的类级科目逐一说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 149.48万元,占61.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44万元,占34.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8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支出4.53万元,占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58.77万元,支出决算为 26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主要原因:延边作家协会(延边民族文学院)房屋维修款、补发在职人员、退休人员2014年度工资。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逐一说明)年初预算为64.62万元,支出决算为14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1.32%。主要原因是延边作家协会(延边民族文学院)房屋维修款、补发在职人员、退休人员2014年度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年初预算为84.44万元,支出决算为8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住房保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年初预算为4.53万元,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延边作家协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5.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5.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
七、关于延边作家协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6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07万元,完成预算的4%。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尽量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0.49万元,降低8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0(减少) 0万元,增长(降低)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49万元,降低87.5 %。主要原因是尽量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0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 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0万元。2015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单位客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0人次,比上年减少3批次,减少40人次。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尽量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
八、关于延边作家协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局(委、局、办)、(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口径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即CS05表19行),比2014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降低) 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延边作家协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口径与本部门2015年各单位政府采购实际支出汇总数一致),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延边作家协会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吉公网安备222401020003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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