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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作家协会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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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bwa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1-20 08:47 点击量:2046

 

延边作家协会2017年部门预算

 

2017年1月2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三、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情况

八、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延边作家协会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各族作家自愿结合的专业型人民团体。

    (一)      坚持以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发扬和繁荣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学,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      组织、推动文学评论和文学理论研究,坚持正确导向,发扬文艺民主,推动社会主义文学的健康发展。

    (三)      组织学习邓小平建设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方针和政策,学习党对文学艺术工作的重要指标,培养造就一支紧跟时代步伐、热爱祖国和人民、艺术水平的文学队伍。

    (四)      组织由延边作家协会具名的文学评奖,表彰奖励优秀文学成果,激励作家、文学家的进取精神,多出精品,多出人才。

    (五)      加强各民族之间的文学交流,努力发展中国朝鲜族文学。

    (六)      积极推进中外文学交流,加强文学译著。参加国际文学活动,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

    (七)      依据宪法和法律,反应作家的意见和要求,兴办位作家服务的各种福利事业,依法维护作家的合法权益。

    (八)      实施章程中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延边作家协会内设四个机构:

    (一)  办公室

    综合协调作协机关工作,掌握工作态度,综合有关信息,做好检查督办;负责机要、保密、信访、文印、文书档案、文电处理、会务组织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后勤行政管理等工作;承办作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创作联络部

    负责加强同会员和各地作协的联系,组织会员学习理论、业务,深入生活,潜心创作;培养青年作者;指导和联系文学评奖,文学期刊,各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发展新会员、会籍处理、会员业务档案建设与管理等事宜;负责《创作生活》编辑工作。

     (三)  创作理论研究部

     指导本会创作理论研究工作;及时掌握国内外文学理论研究动态和本会北部文学理论研究动态,并及时进行文学理论动态的信息传递工作;组织好文学理论研究活动,抓好文学理论队伍的建设;协助创联部办好《创作生活》;认真抓好作家档案的建设工作,并认真收集、保管好文学资料;注意分析理论研究现状,及时总结推广理论研究成果。


     (四)  文学创作室

       组织、指导、协调广大作家进行创作性劳动,积极参与促进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学事业,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经常深入生活,熟悉社会,创作出反映时代脉搏的精品力作。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17年收支总预算249.2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1.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比2016年增加工作人员。

    二、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249.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49.22万元,占1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9.22万元,占100%。


三、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24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22万元,占87.96%;项目支出30万元,占12.04%。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03.61万元,占81.69%;公用经费15.61万元,18.31%。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9.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9.22万元。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8.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4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2万元。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22万元,占87.96%;项目支出30万元,占12.04%。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03.61万元,占81.69%;公用经费15.61万元,18.3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8.93万元,占47.72%,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文化扶持项目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41万元,占45.50%,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干部的退休费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6万元,占3.39%,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的缴存。住房保障支出8.42万元,占3.3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9.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3.9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0.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和2016年预算数相等。
2.公务接待费0.17万元,比2016年增加0.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活动较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相等。

    八、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
2017年因部门本级是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31日,部门本级车辆1辆(借用车辆)。


本部门2017年无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涉及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指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镜)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镜)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镜)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务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